科新机电(300092)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规范行为,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直接责任人[2][5] - 应及时、公平披露对股价有较大影响信息,可自愿披露与投资者决策有关信息[7] - 披露信息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未按规定披露应报告[9]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4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2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1个月内披露[17]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须审计,中期和季度报告一般可不审计[17][23] - 定期报告内容经董事会审议,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31] 特殊情况披露 -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需提交相关文件[36] - 前期财务会计报告存在差错或虚假记载应及时更正披露[25]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27][30][52] 信息披露管理 - 董事会统一领导信息披露工作,董事会秘书协调组织具体事宜[45] - 公司各部门和下属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第一责任人[53] - 信息披露文件全文在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条件报刊网站披露[8] 保密与责任 - 公司实行严格信息披露保密制度,知情人负有保密义务[64] - 董事等对信息披露真实性等负责,失职将被追究责任[67] - 信息披露违规情节轻者批评警告,重者降薪降职等[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