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修订 - 公司于2025年8月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1] 管理目的与原则 -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包括建立双向沟通渠道、形成投资服务理念等[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有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6] 工作对象与沟通内容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证券分析师、财经媒体等[8][9]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经营管理信息等[10] 工作方式 - 公司应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10] - 公司设立投资者咨询电话、传真、邮箱并责成专人接听[11] - 公司应在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并利用公益性网络平台[11][12] 信息披露与会议 - 公司应按规定及时、公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5] - 公司应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和业绩说明会,说明相关情况[14] - 公司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应公告相关信息,出席人员包括董事长等[15] 调研管理 - 公司尽量避免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披露前30日内接受现场调研等[12] - 公司接受特定对象现场调研应实行预约制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5] - 公司与调研机构及个人沟通应要求其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16] - 公司应建立接受调研的事后核实程序及应对措施[17] 互动交流 - 公司应通过互动易等渠道与投资者交流,谨慎发布信息[17] 投资者权益支持 - 公司应支持配合投资者行使权利及相关维权活动[19] 人员与职责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负责人,董办负责相关工作[21]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员工需具备多方面素质[2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活动等职责[22] 媒体合作 - 公司加强与财经媒体合作,引导报道并安排重要人员采访[24] 危机处理 - 公司在危机发生后需迅速提出有效处理方案[24] 来访接待与采访管理 - 投资者来访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接待前需审定问题提纲[28] - 公司安排领导接受媒体采访,采访内容需审核[28] 再融资与分红沟通 - 公司实施再融资计划时要注意信息披露公平性[21] - 股东会审议现金分红方案前,公司需与中小股东沟通[29] 活动记录与档案 - 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两个交易日内,公司需编制记录表并刊载[29] - 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30]
科新机电(30009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