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新机电(300092)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修订)
科新机电科新机电(SZ:300092)2025-08-22 08:18

信息报告标准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为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报告[7]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报告[7]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7] - 交易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报告[7] - 交易产生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7]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需及时报告[8]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1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8]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股东会审议并披露评估或审计报告[8] - 诉讼涉及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9] 股权变动报告 - 控股股东拟转让股份致股权结构变化,应在达成意向前报告董事会和秘书[7]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股份被质押等,应及时报告董事会和秘书[8] 信息报告流程 - 各部门及子公司在重大事项最先触及三个时点后,向董事会秘书预报重大信息[15] - 各部门及子公司按规定向董事会秘书报告重大信息进展情况[16] - 负有报告义务人员知悉重大信息当日报告,24小时内交书面文件[11]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19] 信息报告责任 - 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为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指定联络人并备案[16] - 重大信息报送资料需第一责任人签字后送交董事会秘书[17] 信息保密与追责 - 公司董事等在信息未公开前应保密,不得内幕交易[20] - 未及时上报重大信息,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可给予处分并要求赔偿[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