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发恒业(000631) - 《反舞弊与投诉举报管理制度》
顺发恒能股份公司 反舞弊与投诉举报管理制度 (本制度已经公司 2025 年 8 月 20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顺发恒能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防 治舞弊,降低公司风险,规范经营行为,确保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和公司持续、 稳定、健康发展,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顺发恒能股份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反舞弊工作的宗旨是规范公司全体员工的职业行为,特别是董事、 中高级管理人员、关键岗位员工的职业行为,树立廉洁、勤勉、敬业的良好风气,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防止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 行为发生。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各控股子公司。 (一)收受贿赂或回扣; (二)将正常情况下可以使组织获利的交易事项转移给他人; (三)非法使用公司资产,贪污、挪用、盗窃公司资财; (四)使公司为虚假的交易事项支付款项; (五)故意隐瞒、错报交易事项; (六)伪造、变造会计记录或凭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