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顺发恒业(000631) - 《内部问责制度》
顺发恒能顺发恒能(SZ:000631)2025-08-21 13:34

顺发恒能股份公司 内部问责制度 (本制度修订内容已经公司 2025 年 8 月 20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顺发恒能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约束机制, 完善内部问责制度,增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履职意识与能力,推 动敬业、务实、高效管理团队的建设,提高公司决策与经营管理水平。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顺发恒能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和子(分)公司负责人须按《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完善公司内控体系的建设,规范运作。 第三条 公司内部问责是指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子(分)公司负责人在其 工作职责范围内,由于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工作不力, 导致公司违反证券监管法律法规,被监管部门依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