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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瑞达(600223) - 鲁商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福瑞达福瑞达(SH:600223)2025-08-21 12:49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6]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8]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等需股东会审议[4]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审议[4]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股东会审议[4] 临时提案与反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3] - 董事会收到相关提议后需在十日内给出书面反馈[8][9][10] 股东会通知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作出决议后五日内发出通知[9][10] - 审计委员会同意股东召开临时股东会请求,应在收到请求五日内发出通知[10] - 年度股东会应在召开二十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十五日前通知[17] 其他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8]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若出现该情形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8]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结束时间有规定[20] - 股东出席股东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类别股股东除外,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无表决权[22] - 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应载明相关内容[23][24] - 参会股东或其代理人迟到,现场参会登记终止前后出席的表决规定[25] - 股东会由董事长等主持,不同情况有不同主持规定[26]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就过去一年工作向股东会报告,每名独立董事也应作出述职报告[30]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9] - 公司董事会等可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除法定条件外不得设最低持股比例限制[29]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总数1%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出董事候选人名单[31]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时,选举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31] - 董事候选人获得的投票权数不得低于出席股东所持有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33] - 股东会作出普通、特别决议的通过条件[38] - 股东会决议应公告出席股东等信息及表决结果[38]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40]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47] - 公司控股股东等不得限制中小投资者投票权及损害其合法权益[48]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股东会决议[41] - 相关方对股东会相关事项有争议应及时向法院诉讼,判决前执行决议[41] - 法院判决或裁定后公司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42] - 公告等指在符合条件媒体和上交所网站公布信息[44] - 本规则“以上”“内”含本数,“超过”等不含本数[44]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44] - 两种情形下公司应修改本规则[44] - 本规则修改由股东会决定,授权董事会拟订草案,报股东会批准生效[44] - 本规则解释权属于董事会[45] - 文档为鲁商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8月20日文件[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