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辉果蔬(603336) -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相关自然人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 最近12个月内有特定不具备独立性情形人员不得担任[7] 独立董事提名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1] - 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请求股东委托提名[11] 独立董事任期 - 连任不超六年,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3] 独立董事罢免 - 1%以上股份股东可质疑或提议罢免[13] - 连续2次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30日内提请解除职务[14] 独立董事补选 - 辞职或被解除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4][15] 独立董事履职 - 董事会下设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18]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审议[19]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19] - 向股东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并披露[20] - 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专门会议审议特定事项[21]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1] 公司支持 - 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4] - 保证其享有同等知情权[24] - 及时发通知并提供资料,资料保存十年[24] - 2名以上认为材料有问题可要求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5]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27] - 及时披露履职涉及应披露信息[26] - 给予与其职责适应津贴并在年报披露[26] 其他 - 擅自离职造成损失应赔偿[28] - 制度修改由股东会决定,授权董事会拟定草案[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