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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辉果蔬(603336) -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管理制度
宏辉果蔬宏辉果蔬(SH:603336)2025-08-21 12:34

关联交易与资金管理 - 控股股东定义为持有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股份的股东等情形[5] - 公司与关联方关联交易须按规定决策实施并明确经营性资金结算期限[9] 资金占用防范 - 控股股东等不得要求公司垫支费用及代为承担成本支出[10] - 公司不得为关联方垫支费用、拆借资金等提供资源[10] - 未经批准公司不得向关联方提供任何形式担保[10] 责任与监督 - 董事会负责防范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12] - 财务部门应严格资金流出审批及支付流程并监控收支[13] - 审计委员会定期检查公司与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14] -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时需对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出具专项说明[15] 违规处理 - 控股股东等关联方损害公司利益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及法律责任[18] - 董事及高管协助侵占公司资产,董事会可处分、罢免、解聘相关人员并追究责任[18] - 董事及高管处理资金往来违规致公司损失应赔偿并承担法律责任[20] 制度执行与管理 - 管理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20] - 管理制度与后续法规等抵触时按相关规定执行[20] - 管理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0] - 管理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订时同样[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