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辉果蔬(603336) -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担任主任委员,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6] 内部审计人员配置 - 配置专职内部审计人员不少于三人[8] -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相关专业职称[8] 会议与报告频率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工作[11]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情况[11]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11] - 内部审计部门每年度结束后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2]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6] 重大事项检查 - 督导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项检查一次[13] 内部控制审查 - 审查和评价范围应包括与财务报告和信息公开事务相关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17] - 将对外投资等事项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作为检查和评估重点[17] 缺陷与风险处理 - 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应督促责任部门整改并进行后续审查[17] - 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风险,应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17] 重要事项审计 - 重要对外投资事项发生后应及时审计,关注审批程序等内容[17] - 重要购买和出售资产事项发生后应及时审计,关注审批程序等内容[18] - 重要对外担保事项发生后应及时审计,关注审批程序等内容[18] - 重要关联交易事项发生后应及时审计,关注关联方名单等内容[18] - 业绩快报对外公开前应进行审计,关注是否遵守准则等内容[19] 奖励机制 - 内部审计部门和人员工作成绩显著,公司给予肯定、表彰和奖励[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