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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辉果蔬(603336) -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宏辉果蔬宏辉果蔬(SH:603336)2025-08-21 12:34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需经审计,记载公司基本情况等内容[12] - 中期报告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记载公司基本情况等内容[12][13] - 季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第三个月、第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记载公司基本情况等内容[12][13] - 定期报告需与上交所预约披露时间,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26] 业绩预告与披露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和披露[14][17] 重大事项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17][23]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应告知公司[23]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控股股东等应提供信息配合披露[24] - 董事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24] - 通过委托或信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告知委托人情况[25] - 公司变更名称等应立即披露[20] - 公司应在董事会形成决议等时点及时履行重大事件信息披露义务[21]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22]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23] - 公司信息公告界定及编制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相关部门配合[26] - 临时报告涉及重大事项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董事长同意后披露[28] 信息披露渠道与存档 - 公司信息披露指定报刊有《证券时报》等,指定网站为上交所网站[30] - 信息披露文件采用中文文本[30] - 信息公告实行电子及实物存档,置于董事会办公室供查阅[30] 保密与责任 - 接触应披露信息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内幕交易[32] - 因工作失误致信息披露失误,责任人处分结果5个工作日报上交所备案[32] - 公司有权追究擅自披露信息者责任[32] 制度实施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实施[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