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赛科技(30152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福赛科技福赛科技(SZ:301529)2025-08-21 12:05

审计委员会构成 -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至少1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4] 任期规定 -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每届任期不超三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5] 报告要求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容含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及重大问题等[7] -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书面评估意见并向董事会报告[7] 审议流程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事项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9] 外部审计监督 - 审计委员会监督外部审计机构聘用,制定选聘政策等并提交董事会决议[11]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受聘外部审计机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12] 内部审计管理 - 审计委员会参与对内部审计负责人考核,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12] - 审计委员会指导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等进行检查[13] 违规处理 - 检查发现公司违法违规等情形应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13] 临时股东会 - 董事会收到审计委员会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提议后,需在10日内书面反馈意见[17]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应在5日内发出通知,会议在提议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17] 股东诉讼 - 审计委员会接受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书面请求,可向法院诉讼[18]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30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诉讼[18] 会议相关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召开临时会议[23] - 审计委员会会议应不迟于会议召开前三日发通知,紧急情况除外[25] - 审计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5] - 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5] - 审计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27] 资料保存 - 审计委员会会议记录等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6] 细则相关 - 工作细则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等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29] - 工作细则中“以上”含本数[29] - 工作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并修改[29]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9] - 细则生效后原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自动失效[29] 其他 - 文档涉及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 - 文档时间为2025年8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