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赛科技(30152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福赛科技福赛科技(SZ:301529)2025-08-21 12:05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2] 管理部门与责任人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4]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第一责任人[33] 制度评估与报告 - 公司董事会应对制度年度实施情况自我评估并披露[4] - 审计委员会应形成制度实施情况年度评价报告并披露[5] 信息披露文件 -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12] 招股说明书 - 公司编制招股说明书应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10] - 公开发行证券核准后应在发行前公告招股说明书[11] - 申请IPO时应将招股说明书申报稿预先披露[11] 上市公告书 - 申请证券上市应编制上市公告书并经审核同意后公告[23] 定期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4] - 中期报告需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4] - 季度报告需在每个会计年度的前3个月、前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14] 定期报告时间变更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提前5个交易日向证券交易所书面申请[14] 业绩预告情形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或财务状况出现净利润为负等六种情形之一,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17]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需进行业绩预告[17] - 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需进行业绩预告[17] - 公司因特定情形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应于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披露年度业绩预告[18] 业绩预告要求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7] - 公司应严格按规则披露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及修正公告[17] 预测性信息披露 - 公司披露预测性信息应合理、谨慎、客观并充分披露风险因素[20] 股东股份关注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或有强制过户风险需关注[23] 重大事项披露 - 公司变更名称、简称、章程等应立即披露[24] - 公司应在董事会决议等时点及时履行重大事件信息披露义务[24] - 控股子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可能影响公司证券交易价格时公司应履行披露义务[25] - 涉及公司收购等致股本等重大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披露权益变动情况[26] 披露程序 - 定期报告披露需经确定时间、编制草案、审核等多道程序[28] - 涉及董事会等决议的临时报告披露有特定程序[29] - 重大事件等不需董事会等审批的信息披露有相应程序[29] - 控股子公司信息披露有专门程序,需及时报送文件[30] 信息更正 - 公司发现已披露信息有误等按临时报告披露程序发布更正等公告[31] 相关人员责任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36]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告知公司[3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说明[37] - 通过接受委托等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告知委托人情况[37] - 公司董事长等对临时报告信息披露承担主要责任[38] - 公司董事长等对财务会计报告承担主要责任[38] - 公司股东等应对未披露重大信息保密[40] 信息暂缓与豁免 - 公司拟披露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可豁免披露[42] - 公司拟披露信息涉及商业秘密符合条件可暂缓或豁免披露[42] - 公司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需董事会秘书登记并经董事长签字确认后归档保管[43] 违规责任 - 信息披露相关当事人失职致违规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应给予处分并可要求赔偿[45] - 有关人员违反信息披露规定致他人损失,应承担行政、民事责任,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46] - 公司聘请人员等擅自披露信息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保留追究责任权利[46] 时间定义 - “及时”指自起算日或触及披露时点的2个交易日内[48] 制度执行与解释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不一致时以后者为准[48] - 本管理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49]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49] 制度相关信息 - 制度涉及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0] - 制度时间为2025年8月[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