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2年9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2]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627,270,626元[5] -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3,627,270,626股,均为普通股[15]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5]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时间要求[19]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1] - 公司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1]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会计账簿等材料[2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就董事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情况请求诉讼[31]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48] - 不同情形下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条件和流程[48][52][53][55]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74]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一名职工代表董事[10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会议召开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10] - 董事会设立战略与投资、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可持续发展(ESG)五个专门委员会[126] 人员任职规定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93] - 担任独立董事需满足相关条件,且需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117][118]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2 - 5名,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134][135]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48]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48]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30%[151] 公司合并、分立等事项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70]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后,需在规定时间通知债权人并公告[170][171][172]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董事应在15日内组成清算组清算[176]
吉电股份(000875) -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