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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电股份(000875) -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吉电股份吉电股份(SZ:000875)2025-08-21 12:04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17]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时需在2个月内召开,部分情形需1个月内召开[4][18]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18]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等需股东会审议[7] - 正常交易中,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交易需股东会审议[8]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股东会审议[13]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14]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14] 股东会通知与提案 - 年度股东会应在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24]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2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35] 股东会表决与决议 - 普通决议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须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5] - 部分情况采用累积投票制,董事获选最低票数有要求[56][57]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需特别决议通过[62] 其他规定 - 股东会网络投票时间有规定,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有要求[19][22] - 登记发言股东发言时间不超5分钟[46] - 股东买入超比例有表决权股份,超规定部分36个月内无表决权[52] - 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征集股东投票权[53]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63] - 股东可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75] - 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需对部分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76]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71] - 召集人应在股东会结束当日披露决议公告[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