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电股份(000875) -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定(2025年8月)
董高股份转让限制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转[7][8]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基数[9] - 上市已满一年公司董高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13] - 上市未满一年公司董高证券账户内新增股份按100%自动锁定[14] - 所持股份在上市一年内等情形下不得转让[7] 董高股份交易规则 - 买卖股份前应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董秘核查合规性[6] - 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等期间不得买卖股份[6] - 买入或卖出股票后6个月内禁止反向交易[7] - 应在规定时间委托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12] - 计划转让股份应提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4] 股份变动报告与处理 - 股份变动应在事实发生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16] - 违反短线交易规定,董事会应收回所得收益[1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违规,董事会参照处理[16] - 违规买卖股票,董事会视情节处分[30] - 违反《证券法》47条,董事会收回所得收益[30] 股东增持规则 - 拥有权益股份达30% - 50%,1年后每12个月增持不超2% [20] - 拥有权益股份达50%以上,增持不影响上市地位[20] - 披露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过半时,应披露增持进展公告[23] - 增持股份比例达2%或完成计划等情况,应披露结果公告和律师核查意见[23] 制度施行与废止 - 本制度自发布日施行,2022年7月22日制度废止[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