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03.3334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8813.3334万元人民币[7]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45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14]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8813.3334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15]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5]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18]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1]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1]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22]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董事会应收回[22] 股东权益与权限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2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诉讼维护公司利益[28]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在2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并披露相关信息[29]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4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等六种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2]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含30%)的事项[35]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批[36]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批[36]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批[36] - 公司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批[36]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须经股东会审议[37]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应提交股东会审议[38] -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财务资助事项应提交股东会审议[38] - 最近12个月内财务资助金额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应提交股东会审议[38] 董事会相关规定 - 公司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7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董事长召集,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81]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审计委员会或过半数独立董事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81][82] 利润分配与公积金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07] -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7] - 法定公积金转股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09] - 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目标为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每三年累计不低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10] 信息披露与审计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报,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半年报,前3个月、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披露季报[107]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费用由股东会决定,解聘提前30天通知[118]
艾森股份(688720) -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