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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森股份(688720) - 股东会议事规则
艾森股份艾森股份(SH:688720)2025-08-21 12:04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3] 提议与反馈时间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7] 提案相关 -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11] 通知时间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12] 股权登记日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3] 会议变更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若出现该情形,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通知全体股东并说明原因[15] - 变更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需在现场会议召开日前至少2个交易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7]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7] 会议主持 -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股东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审计委员会委员推举一名成员主持;股东自行召集的由召集人或其推举代表主持[20] 决议通过比例 - 关联交易事项决议须经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涉及特别决议事项时需2/3以上通过[22][23] 股份表决权限制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总数[23]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除法定条件外不得设最低持股比例限制[23] 累积投票制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采用累积投票制[23] 计票监票 - 股东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与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25] 表决方式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24] 表决票认定 -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或未投的表决票视为弃权[25] 决议公告 - 股东会决议公告应列明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比等内容[26] 会议记录保存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7] 方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7] 决议撤销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内容违法违规的股东会决议[28] 股东权益保护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限制中小投资者投票权,不得损害其合法权益[28] 规则说明 - 本规则所称“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30]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0] - 本规则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30] 公司信息 - 公司为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31] - 文档时间为2025年8月[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