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森股份(688720)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对外投资审议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多项指标提交董事会审议[9]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多项指标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9] - 购买、出售资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1] 数据计算及期限 - 市值指交易前10个交易日收盘市值的算术平均值[11] - 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截止日距使用日不得超6个月,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距使用日不得超1年[12]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11] - 决策程序涉及指标数据为负值取绝对值计算[11] 投资决策流程及权限 - 对外投资决策原则上经项目调研等阶段[6] - 控股子公司拟对外投资先报公司批准后实施[12] - 对外投资未达董事会审议标准由总经理审议通过[13] 对外投资处置 - 处置情形包括经营期限届满不延期等[20] - 处置权限与批准权限相同[20] - 处置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防止公司资产流失[20] 对外投资监督 - 组建合作、合资公司应参与监督运营决策[22] - 对控股子公司派出董事等人员[22] - 派出人员人选由公司总经理会议研究决定[22] - 派出人员应维护公司利益并及时汇报情况[22] 制度生效及解释 -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4]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