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纬辉开(30012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内及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6][22] - 所持股份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部转让[22]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计算基数[22] - 因权益分派导致股份增加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23] 信息申报要求 - 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通过任职事项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近亲属信息[12] - 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变化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近亲属信息[12] 股票买卖限制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季报、业绩预告及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股票[7] - 董事会秘书在相应公告前告知禁止买卖要求[10] 股份变动披露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9] - 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计划,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三个月[18][20] 违规处理 - 股东要求收回违规收益,董事会需30日内执行[10] - 董事会追究违规买卖证券责任,董事会秘书向天津证监局报告[27][28]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原制度废止[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