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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纬辉开(300120)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
经纬辉开经纬辉开(SZ:300120)2025-08-21 12:04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3]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8]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公司董事会、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8] - 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10] 独立董事补选与解职 - 独立董事因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职,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10] - 独立董事辞职致比例不符规定,应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1]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出席,公司应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其职务[16] 审计委员会规定 - 审计委员会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1][22]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独立董事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4]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向其提供的资料应至少保存10年[25]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7] 公司对独立董事的配合 - 公司应在董事会审议重大复杂事项前组织独立董事参与研究论证,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29] - 公司应不迟于规定期限向独立董事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原则上不迟于召开前三日提供资料[29] - 公司应保存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至少10年[29] 特定事项审议 - 特定事项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6]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规定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向董事会提建议,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时应在决议中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22][23] 会议相关规定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问题可书面提延期召开或审议,董事会应采纳[30] -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依程序视频、电话等召开[30]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公司相关人员应配合,不得阻碍[30] -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遇阻碍可向董事会说明,仍不能消除可向证监会和交易所报告[31] - 独立董事履职涉及应披露信息,公司应及时披露,否则可自行申请或报告[31] 费用与津贴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所需费用[31] - 公司给予独立董事与其职责相适应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31]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不一致时以其为准[33] -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34]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