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纬辉开(300120)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8月)
经纬辉开经纬辉开(SZ:300120)2025-08-21 12:04

控股股东行为规范 - 不得利用多种方式侵占公司资金、资产[6] - 买卖公司股份时不得利用未公开重大信息牟取利益[8] - 转让公司控制权前需解决未清偿公司债务等问题[11] 信息管理与披露 - 应如实填报并及时更新关联人档案信息[12] - 应严格履行公开声明和各项承诺[12] - 建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15] - 持有、控制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及时通知公司[15] - 出现特定情形重大变化应及时通知公司、报告深交所并配合披露[16] - 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发生同业竞争变化需说明影响及解决措施[16] - 收购等信息披露前出现特定情形应通知公司刊登提示性公告[17] - 对未公开重大信息应保密,泄漏应督促公司公告[18] - 媒体报道或传闻可能影响股价时应告知公司真实情况[18] - 接受采访等不得传播未披露重大信息或虚假信息[18] - 深交所、公司询问时应积极配合如实回复[18] - 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披露并向深交所报备[19] 规范生效情况 - 本规范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原规范废止[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