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洲控股(000042) - 关联交易管理规定(2025年修订)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是关联法人[9]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是关联自然人[11] 决策程序 - 董事会会议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4] - 公司为关联人担保,需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2/3以上审议同意并股东会审议[21] 交易审议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交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披露[22]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交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披露[22] - 与关联人成交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交易,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聘请证券服务机构出具审计或评估报告[23][24] 特殊情况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特定交易可免于审计或评估,如日常关联交易等[27]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特定交易可向深交所申请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如公开招标等[28] 信息披露 - 公司有关关联交易信息披露按深交所规则和公司规定履行义务[30] - 公司应在年报和半年报中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履行情况[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