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龙管业(002457) - 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独立董事任职规定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该职[6]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 连任时间不得超六年[8] 董事任期与职责 - 任期三年,届满可连选连任[8] - 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8] - 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9][10] 董事会构成与运作 - 由九名董事组成,设正副董事长各一人[16]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21] - 临时会议至少提前24小时通知,特殊情况除外[24]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6] 董事履职与解任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视为不能履职,应建议撤换[12] - 辞任提交书面报告,生效后两交易日内披露[12] - 股东会可决议解任,无正当理由解任可要求赔偿[14] 公司交易决策权限 - 对外投资等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比达10%以上等六种情况董事会决策[17] - 关联交易与自然人超30万、与法人超300万且占净资产0.5%以上董事会决策[19] 董事会决议规则 - 提案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24] - 关联董事无表决权,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且过半数通过[24] - 无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