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关系管理组织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3] - 证券事务部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具体工作[15] 工作目的与原则 - 目的包括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建立稳定优质投资者基础等[4] - 原则有充分披露信息、合规披露信息等[5] 工作对象与沟通内容 - 对象包括投资者、证券分析师、财经媒体等[6]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经营管理信息等[6][7] 工作开展方式 - 通过官网、新媒体平台等多渠道、多方式开展工作[7] - 设置专线咨询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专人负责并及时反馈[8] 会议与说明会 - 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包括业绩说明会、现金分红说明会等[10] - 年度报告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说明投资者关心内容[11] 活动记录与合规 - 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及时编制记录表并于次一交易日开市前刊载[12] - 活动应以已公开披露信息作为交流内容[13] 部门职责与人员要求 - 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有拟定制度、组织活动等多项职责[15][16] - 从事员工需具备多方面素质和技能[16] 培训与档案管理 - 可定期对相关人员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培训[18]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存档,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18] 调研接待与沟通 - 接受调研应妥善接待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8] - 与调研机构及个人沟通要求其签署承诺书[19] 互动易平台管理 - 通过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交流,注重诚信和平等[21] - 行为不能替代信息披露义务,不得回复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提问[21] - 发布信息和回复提问保证公平性,重要或普遍问题及答复显著刊载[21] - 谨慎、理性、客观,不得使用夸大等语言[22] - 信息不得与依法披露信息冲突[22] - 对市场热点等问题答复谨慎客观,不当影响股价[23] - 不得发布违反公序良俗等不宜公开信息,判断是否违反保密义务[24] - 不得对股价作出预测或承诺,不得从事违法违规行为[23] - 受市场质疑且股价异常波动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3] - 建立并执行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机制[23]
中国天楹(00003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