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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波生物(832982)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锦波生物锦波生物(BJ:832982)2025-08-21 11:35

信息披露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19日公司召开会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3] 定期报告披露 - 公司应在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且一季度报告披露不早于上年度年报[15]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有相关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6] 业绩预告与快报 - 净利润同比升降超50%等情形,应在1个月内业绩预告[17] - 预计不能2个月内披露年报,应在2个月内披露业绩快报[18] - 业绩快报、预告与实际差异超20%,应及时披露修正公告[19] 重大信息披露 - 相关义务人应及时、公平披露重大信息,遵循真实等原则[8] - 公司应在规定期限内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重大信息[10] 需披露情形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多项指标达一定比例需及时披露[28]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22] 担保审议 - 单笔担保额等多种担保情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8] 关联交易披露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等关联交易需及时披露或提交审议[30][31] 股份变动披露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比例增减5%应披露[38] -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需预先披露计划[42] 重大诉讼披露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重大诉讼需披露[36] 信息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由相关人员编制草案提请董事会审议,临时报告由董秘组织编制[45] 责任主体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秘是主要负责人[49] 保密与内幕信息 - 信息未正式披露前相关部门负有保密义务,应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53][54] 内部审计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审计部门监督财务收支等[58] 其他规定 - 信息披露文件资料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51] - 公司实行股权激励计划应遵守规定并履行披露义务[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