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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客文化(301025)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8月)
读客文化读客文化(SZ:301025)2025-08-21 11:20

资金支取与通知 - 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机构或独财顾问[7] 资金检查与报告 - 公司内审机构至少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并向审计委报告[3][25]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集资金项目进展并出具专项报告[26] - 保荐机构或独财顾问至少每半年度现场核查募集资金情况[27] 协议签订与专户设置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6] - 公司多次融资应分别设募集资金专户[6] 资金使用与管理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得超十二个月[13] -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十二个月[15] - 超募资金应存放于专户管理[6] 项目论证与调整 - 项目搁置超1年或投入未达计划50%,公司应重新论证[14] - 项目实际使用与预计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计划并披露[26] 资金置换 - 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应在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实施[14] - 自筹资金支付后应在六个月内置换[14]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净额5%,年报披露;超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股东会审议[19] 资金使用公告 - 闲置资金现金管理或补流需公告[16] 资金用途变更 - 改变实施地点需董事会审议公告[18] - 变更用途需董事会、股东会通过且投主营业务[22] 其他规定 - 经二分之一以上独董同意可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司配合付费[29] - 独董发表意见前可要求分析新项目可行性[29] - 本办法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实施修改、负责制定解释[31] - 读客文化本办法时间为2025年8月[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