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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丰股份(301035)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润丰股份润丰股份(SZ:301035)2025-08-21 11:19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1年7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6905万股[8] - 公司注册资本为280770974元[11] - 法定代表人辞任,将在30日内确定新代表人[14]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280770974股,均为普通股[28]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8]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时间规定[35]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一种类股份总数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8]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30日内执行[39]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撤销有问题决议[4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诉讼[47] - 股东滥用权利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或连带责任[50] - 控股股东等应维护上市公司利益并遵守多项规定,质押股份应维持公司稳定[52][54]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审议多项重大事项,如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57]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64] - 特定情形下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6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7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77]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121] - 董事会行使多项职权,交易涉及多项指标达到一定比例需提交董事会审议[122][124]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129] 人员任职相关 - 董事任期三年,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114] - 总裁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副总裁由总裁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54][157][153]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159] - 公司每年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度可分配利润的30%,不同发展阶段有不同现金分红占比要求[178] -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由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85] 审计与制度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188] - 公司聘用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聘用、解聘及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