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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丰股份(301035)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润丰股份润丰股份(SZ:301035)2025-08-21 11:19

股份申报与锁定 - 董事、高管买卖股票需特定时间申报个人身份信息,新任董事在股东会通过任职后两个交易日内申报[5] - 董事、高管所持股份委托申报信息后锁定,锁定期间权益不受影响[7][8][14][15] - 董事、高管买卖股份及其衍生品种需两个交易日内申报并公开[17]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高管离职后半年内等情形不得转让股份[10][11] - 定期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等期间不得买卖股票[12]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持股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转[12] 可转让股份计算 - 以上年末所持股份总数为基数计算可转让数量[14] - 当年可转未转股份计入年末持股总数作次年基数[14] - 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当年可转25%[14] 违规处理 - 违规买卖股票,董事会收回所得收益并披露[18] - 持股及变动比例达规定,应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18] - 违规买卖将承担多方面处罚和处分[22] 责任与管理 - 董事长是股份变动管理第一责任人[20]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相关人员身份及持股数据信息[20] - 董事、高管需保证申报数据及时、真实、准确、完整[22]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规定及《公司章程》执行[24]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订亦同[25]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6] - 制度发布日期为2025年8月22日[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