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莱(301258)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称"公司")的对外投资及资产处置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投资风险,确保公 司资产安全,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2025 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称"子公 司")。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股 权、实物资产、无形资产或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可以用作出资的资产 对外进行各种形式投资的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旨在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对公司及子公司在组织资 源、资产、投资等经营运作过程中进行风险控制,保障资金运营的安全性和收益 性,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第四条 对外投资的原则:必须遵循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必须符合 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主营业务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