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方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9]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10] 关联交易表决 - 董事会对关联交易表决,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16] - 出席董事会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关联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16] - 关联股东、关联董事在关联交易表决时需回避[12] 关联交易类型与原则 - 公司关联交易类型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18种[11][12] - 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权益等原则[12] 关联交易价格 - 关联交易价格应公允,难比较市场价格时应明确成本和利润标准[12] 关联交易审议 - 公司审议应披露的关联交易,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及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3]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22]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除担保外)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股东会审议并披露评估或审计报告[22]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董事会审议[25]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董事会审议[25] 关联交易累计计算 - 公司连续12个月内涉及“提供财务资助”“委托理财”等关联交易,以发生额累计计算并履行内部批准程序[26] - 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连续12个月内关联交易,累计计算并履行内部批准程序[26] - 公司12个月内与不同关联人进行与同一交易标的相关交易,累计计算并履行内部批准程序[27] 关联交易其他规定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30] - 重大关联交易(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交易标的为股权需对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审计截止日距协议签署日不超6个月[32] - 重大关联交易(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交易标的为股权外非现金资产需评估,评估基准日距协议签署日不超一年[32] 公司防范措施 - 公司应防止关联人干预经营和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13]
贝仕达克(300822)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