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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猫乳品(300898)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熊猫乳品熊猫乳品(SZ:300898)2025-08-21 10:49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7] - 最近36个月内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等不得被提名[8] - 连续任职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9]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等相关自然人不得担任[5] 独立董事职责要求 - 每年对独立性自查,董事会每年评估并与年报披露[7]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18] - 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保存至少10年[19] - 发表独立意见应明确清晰含多方面内容[19] - 发现特定情形应尽职调查并报告[20] 独立董事履职机制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5] - 特定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7]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18]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1] 独立董事提名与罢免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0] - 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质疑或罢免[25] 公司相关义务 - 健全与中小股东沟通机制[22] - 提供履职保障,承担聘请专业机构费用[23][24] - 给予相适应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披露[24] - 不迟于规定期限提供董事会会议资料并保存十年[24] 其他规定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3]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4] - 辞职或被解职致比例不符60日内补选[12][13]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职[16] - 细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董事会可修订报批准[31] - 专门委员会会议原则上会前三日提供资料信息[24] - 定期专门会议提前10个工作日通知,不定期提前3个工作日[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