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7] - 特定情形下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60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8][10] 股东会通知相关 - 董事会收到召开临时股东会请求后,需在10日内书面反馈[9][10] - 董事会同意召开,应在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9][10] - 年度股东会应在召开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在15日前通知[21]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需在2日内发补充通知[14] - 董事会提出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案,应提前30天通知[18] 提案与投票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4] - 股东会记名投票表决,每一股份一票表决权,公司持有的股份无表决权[35]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35] - 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37] - 选举董事,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股份比例30%以上或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37] 决议通过条件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2]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44] 其他要点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9] - 注册会计师出具特定审计报告,董事会应向股东会说明有关事项及影响[20] - 召开股东会应坚持朴素从简原则,地点变更需提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22] -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出席,可多种方式参加[24]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特殊情况由相应人员主持[27] - 按会议通知顺序审议、表决议题,主持人作必要说明或发放文件[29][30]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作过去一年工作报告,独立董事作述职报告[32]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46] - 股东可在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程序或内容违法的决议[47] - 会议记录等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50] - 召开股东会应聘请律师对会议相关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54] -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53] - 本规则自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55] - 本议事规则修改批准权属股东会[56] - 规则中“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53]
泰胜风能(300129) - 股东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