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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电微力(301050)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8月修订)
雷电微力雷电微力(SZ:301050)2025-08-21 10:49

独立董事职权与会议 - 行使特定特别职权需经专门会议审议且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4] - 特定事项经专门会议审议且过半数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4] 会议召开与召集 - 经召集人或过半数独立董事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8]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和主持[9] 会议相关规定 - 会议通知及资料应提前三日送达全体独立董事[8]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9]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记名投票[10] 档案与制度生效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至少为十年[10]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3] 术语定义 - “以上”包含本数,“过半”不含本数[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