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驰诚股份(834407) - 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驰诚股份驰诚股份(BJ:834407)2025-08-21 10:34

公司基本信息 - 2023年1月18日获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发行115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7] - 2023年2月16日在北交所上市[7] - 注册资本为8538.40万元人民币[8] - 2015年8月由河南驰诚电气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设立时股本3109万股[18] - 已发行股份总数为8538.40万股,全部为普通股[19] 股权结构 - 发起人徐卫锋和石保敬持股1025.00万股,比例均为32.9688%[18] - 发起人郑州戈斯盾企业管理中心持股406.00万股,比例为13.0588%[18] - 发起人赵静持股300.00万股,比例为9.6494%[18] - 发起人李向前持股200.00万股,比例为6.4329%[18] 股份交易限制 - 董事、高管任职期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持有总数25%,上市一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8] - 5%以上股份股东、董事、高管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8] - 董事和高管在年报、中报公告前15日,季报等公告前5日不得买卖股票[30]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等[34] - 股东对决议效力有争议,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3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特定情形可请求诉讼[38] 重大事项审议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事项需股东会审议[47] - 单笔担保额超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担保需股东会审议[51] -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等财务资助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53] 股东会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书面请求,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4] - 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63] - 年度股东会提前20日、临时股东会提前15日公告通知[63] 董事相关 - 董事每届任期三年,兼任高管和职工代表董事不超总数二分之一[101][102]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0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148]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三名,其中独立董事二名,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155]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经成员过半数通过[155][156] 利润分配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82] - 利润分配形式包括现金、股票等,现金分红比例原则上不少于可分配利润10%[184][188] - 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或董事会制定方案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90] 其他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审计负责人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192]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聘用、解聘需经审计委员会等审议,股东会决定[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