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是关联法人[5]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是关联自然人[6] 关联交易披露与审议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成交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应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重大关联交易指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及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交易[19] - 公司与关联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自然人)或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履行决策程序后及时披露[28][29] 关联担保与资助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还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3] - 公司为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下股份的股东提供担保,参照为关联人提供担保规定执行[14] - 公司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还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5] 表决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22]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且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24] 日常关联交易 - 公司应在年度和半年度报告中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履行情况[21] - 对于数量众多的日常关联交易,可按类别预计年度金额并履行审议程序,超出预计金额及时履行程序并披露[20] - 公司与关联人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20] 其他规定 - 关联交易价格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价格或收费标准,公司应充分披露定价依据[26] -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应签书面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并按规定披露协议相关事项[27] - 部分关联交易可免于按本制度履行义务,但《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情形仍需履行[30] - 独立董事至少每季度查阅一次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33] - 公司因关联方占用资源造成损失,董事会应采取保护性措施并追责[33] - 董事等人员应及时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33] - 公司应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并执行回避表决制度[34] - 非公允关联交易造成公司利益损失,有关人员应承担赔偿责任[34]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后实施[35] -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36]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36] - 本制度与相关规定不一致时以相关规定为准[36] - 该文件由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8月22日发布[37]
国际医学(000516)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