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医学(000516)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国际医学国际医学(SZ:000516)2025-08-21 10:33

信息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9]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9]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第三个月、第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9]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9] 信息披露事项 - 业绩快报数据指标差异幅度达20%以上应修正公告[14] - 重大事件投资者未知时公司应立即披露[18]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需披露[19] - 单笔采购合同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上且超5亿元需披露[19] - 销售等合同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30%以上且超5亿元需披露[19]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变化需披露[20]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21]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披露[23]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千万元需披露[23]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千万元需披露[23] - 涉案金额超千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诉讼需披露[28]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需披露[28]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关注[29]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披露、评估或审计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9] -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换的面值总额少于3000万元需及时披露[32] - 公司发生无法事先预测的重大突发性事件后1个工作日内应报告并披露[33] 会议相关 - 董事会会议结束后应及时将决议报送深交所备案[17] - 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发通知[17] - 股东会结束当日报送决议公告文稿等至深交所[18] 人员责任与配合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40]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40]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41] - 通过接受委托或信托等方式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告知委托人情况并配合披露[42] 其他规定 -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向聘用机构提供真实准确完整资料[44] - 解聘会计师事务所需说明原因并允许其陈述意见[44] - 信息披露失误或违规需追究当事人责任[44] - 定期报告草案由高管组织编制,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后提交董事会审议[46] - 重大事件发生时,相关责任人应立即报告并组织披露[47] - 信息披露前需经单位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总裁、董事长审核[48] - 公司应在规定时限内将信息披露文稿报送深交所[49] - 公司应做好未公开信息保密工作,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档案[50] - 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正式文稿需留存两份,分别由行政管理部和证券管理部存档[56]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后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5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