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能实业(300787)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关联方资金管理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3] - 公司不得为关联方垫支费用、拆借资金等[8] 防资金占用措施 - 防止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相关部门定期检查[9] - 董事长是防资金占用及清欠第一责任人[14] - 发生侵占资产启动“占用即冻结”程序[15] 司法及赔偿措施 - 经1/2以上独立董事提议并董事会批准,可司法冻结相关股东股份[16] - 董事会要求关联方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必要时诉讼[19] 责任人处分 - 协助关联方侵占资产的董事等责任人会被处分[21] 制度生效与修订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修订[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