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生制药(002393)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力生制药力生制药(SZ:002393)2025-08-21 10:34

股份与股本 - 公司于2010年3月26日获批首次发行46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每股45元[6] - 公司注册资本为257,704,999元[7]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257,704,999股,均为普通股[13] 股份转让与收购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8] - 公司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19]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第(三)、(五)、(六)项情形合计持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17] 股东权益与权利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凭证[2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起诉相关人员[25]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4]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4]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0]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52]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3名,职工董事1名[8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86] - 经年度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可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83] 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董事总数的1/2[100] - 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以连任[100] - 总经理可决定金额3000万元以下的对外投资等事项[101] 财务与分红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报[104]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104] - 最近三年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11] 公司合并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20] - 公司合并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22] - 清算义务人应在解散事由出现15日内组成清算组清算[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