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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冠电气(688517)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金冠电气金冠电气(SH:688517)2025-08-21 10:17

董事会组成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和一名职工代表[5][6]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9] - 八种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11] - 董事长应十日内召集主持会议[13]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三日发书面通知[13] - 定期会议变更需提前三日发书面通知[15] 会议出席 - 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会议[17]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20] - 独立董事不得委托非独立董事出席[20] - 非现场方式召开临时会议算视频电话等参与董事[20] 会议表决 - 提案需超全体董事半数投赞成票通过[23] - 担保事项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4] - 董事回避表决相关规定[25] - 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不得表决提案[25] 其他规定 - 会议档案保存不少于十年[29] - 议事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原规则失效[33] - 主持人制止阻碍会议或影响发言董事[22] - 不得就未通知提案表决[22] - 表决意向及未选处理规定[23] - 与会董事签字确认记录,有异议处理方式[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