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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冠电气(688517)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金冠电气金冠电气(SH:688517)2025-08-21 10:17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2]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8] 提案规则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1] 通知时间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应在召开20日前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在15日前公告通知[11] 股权登记与会议间隔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定后不得变更[15] 延期与取消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15]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会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7] 费用承担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12] 授权委托 - 股东委托他人签署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授权签署的授权书需公证并备置于指定地方[19] 主持规则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特殊情况按规则推举主持人[20][21] 报告要求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和独立董事应作报告[30] 表决规则 - 股东与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应回避表决[21] - 选举董事人数多于一人实行累积投票制[22] 计票与监票 - 股东会表决前推举2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25] 决议公告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相关信息[26] 提案提示 - 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特别提示[26] 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7] 方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等提案,公司2个月内实施方案[27] 决议效力 - 公司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股东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28] - 公司控股股东等不得限制中小投资者投票权,不得损害其合法权益[28] - 股东会召集程序等违反规定,股东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决议[28] - 董事会等对股东会决议效力有争议应及时起诉,判决前执行决议[29] 判决执行 - 法院判决后公司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配合执行[29] 决议不成立情形 - 未召开会议等四种情形下股东会决议不成立[30] 规则解释与生效 - 议事规则“以上”“以内”含本数,“低于”“不足”不含本数[32] - 议事规则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章程执行[32] - 议事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3] - 议事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原规则失效[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