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新材(00265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信息申报 - 新任董高人员通过任职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申报个人及近亲属信息[5][6] - 现任董高人员信息变化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申报信息[6] 股票买卖 - 董高人员买卖前提前3个交易日书面通知董秘[10] - 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书面通知披露[10] 股份转让 - 董高人员年内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可转25%,新增限售股计入次年基数[10] - 权益分派致股份增加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数量[11] - 董高人员证券账户内新增无限售股按75%自动锁定[11] 转让限制 - 上市交易1年内董高人员股份不得转让[11] - 董高人员离职半年内股份不得转让[12]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董高人员不得买卖[12] - 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董高人员不得买卖[12] - 董高人员任职及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25%,不超1000股可全转[14] 减持与披露 - 减持完毕或未实施、未完毕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公告[15] - 董高人员股份被强制执行2个交易日内披露[15] - 董高人员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申报公告[18] 违规处理 - 董事会收回违规买卖收益并披露[18]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30日内执行收回收益规定[19] 其他规定 - 证券公司包销剩余持股超5%卖出不受6个月限制[20] - 董高人员持股变动达规定按法规报告披露[20] - 董高人员及超5%股东不得从事融资融券交易[20] - 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日起生效实施[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