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翰通(688080)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映翰通映翰通(SH:688080)2025-08-21 09:17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4]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4] 提议与反馈时间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收到提案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提案与通知时间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0]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1] 其他时间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2]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12]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5] 决议通过条件 - 普通决议需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21] - 特别决议需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1]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向他人提供担保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22] - 关联事项形成普通决议,须由参加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1/2以上通过[24] - 关联事项形成特别决议,须由参加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2/3以上通过[24] 表决权限制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2] 投票权征集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3] 董事提名与选举 - 非独立董事与独立董事由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以上的股东提名[26] - 提名董事候选人的提名书及承诺书应在召集股东会前10日提交给公司董事会[26]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达30%及以上时,实行累积投票制[26] - 当选董事须获得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1/2以上股份数的同意票[26] 投票结果处理 - 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28] 文件保存期限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2] - 股东会会议文件保存期不少于10年[35] 方案实施时间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2] 决议撤销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程序或内容违规的股东会决议[33] 规则制定与修订 - 本规则由董事会制定,经股东会决议通过后生效施行[37] -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修订本规则,报股东会批准[37] 其他规定 -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股东会[18] -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过半数的审计委员会成员共同推举一名成员主持股东会[18] - 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股东会会议文件[35] - 股东会会议文件包括提案、通知等多种文件[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