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顶科技(603160)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5年8月修订)
累积投票制规则 - 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股东投票权等于所持股份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之积[6] - 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等提出[13] - 每位股东累积表决票数为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数乘以本次选举董事人数之积[17] 投票计算与有效性 - 多轮选举时,根据每轮应选董事人数重新计算累积表决票[17] - 选票数超限额只投一人,按有效表决权数算[18] - 分散投超总数拒不确认则全票作废[18] - 投票总数小于等于有效数,选票有效[19] 董事当选与后续处理 - 当选董事得票数须超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二分之一[19] - 当选人数不足,超最低要求自动当选,差额下次选举填补[19] - 仍不足且第二轮未达要求,原任董事不离任,董事会15天内再召集股东会[19] 细则相关 - 实施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4] - 修改需股东会批准[25] -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