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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邦科技(300387)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富邦科技富邦科技(SZ:300387)2025-08-21 08:31

报告编制与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8] - 中期报告需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8]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提前五个交易日向深交所书面申请[18] 报告内容与审计 - 年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20] - 中期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21] -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8] 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与网站 - 公司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11] - 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为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12] 业绩预告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25] - 公司预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25] - 公司预计实现扭亏为盈,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25] - 公司预计期末净资产为负,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26] 交易披露与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公司应及时披露[35]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公司应及时披露[35]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公司应及时披露[35]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公司应及时披露[35]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公司应及时披露[3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6]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7]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7]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7]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7]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披露[41]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披露[41] 股东与信息告知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应告知公司[49]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出现质押等情况应告知公司[50] 信息披露程序与责任 - 定期报告披露需经总经理等制订时间表、审计委员会审议、董事会审议等程序[59] - 公司董事、高管等对信息披露真实性等负责,违规应担责[71] - 人员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应给予处分并追究经济赔偿责任[72] 信息保存与制度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及相关资料由证券部保存,期限为十年[74]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78]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