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邦科技(300387)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选聘流程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2] - 审计委员会、过半数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可提出聘请议案[5] - 选聘方式包括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8] 评价要素 - 质量管理水平在选聘评价要素中分值权重不低于40%[11] - 审计费用报价在选聘评价要素中分值权重不高于15%[11] 审计费用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需说明情况[11] - 以满足要求审计费用报价平均值作为选聘基准价[11] - 聘任期内可根据多种因素合理调整审计费用[11] 聘期规定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13] 文件保存 - 选聘等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十年[14]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实际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五年,之后连续五年不得参与[14]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或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审计业务期限不得超过两年[15] 信息披露 - 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会计师事务所等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5] 改聘要求 - 出现特定情况应当改聘会计师事务所[16] - 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17] 监督检查 - 审计委员会对受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19] 违规处理 - 选聘违规造成严重后果,董事会对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等处理[19] - 会计师事务所存在特定严重行为,不再选聘其承担审计工作[19] - 注册会计师违规出具不实报告,审计委员会通报有关部门依法处罚[21] 履职报告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履职及监督情况报告[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