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邦科技(300387) - 投资理财管理制度
理财审议规则 - 理财金额占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或利润占净利润10%且超1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9] - 理财金额单次或累计超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9] 资金使用规定 - 可对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期限不超十二个月[5] - 投资理财资金应为闲置资金,不得挤占正常运营和项目建设资金[4] - 募集资金不得用于委托理财(现金管理除外)等财务性及高风险投资[5] 理财原则与职责 - 投资理财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原则[4] - 财务部负责投资理财方案前期论证等工作[10] - 董事会或股东会可授权总经理组织实施投资理财[11] - 财务部为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多项职能[12] - 审计部审查理财产品业务并反馈问题[15] - 独立董事可提议聘任外部审计机构专项审计[17] - 审计委员会有权检查投资理财情况,可提议停投并聘请专业机构审计[17] 理财后续管理 - 理财完成后及时取得证明并记账,资料归档[19] - 财务部按规定核算并在报表列报,建立台账和明细账表,每月编制盈亏报表[19] 信息披露要求 - 按规定分析判断并公开披露投资理财信息,审议通过后披露前向深交所报备[21] - 披露事项包含情况概述、资金来源、审批程序说明等内容[22]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需董事会审议,独董和保荐机构同意,会后两交易日公告[23] - 发现重大风险及时披露风险提示公告并说明风控措施[23] 违规处理 - 违反规定致使公司受损或收益低预期,责任人受处分[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