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邦科技(30038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富邦科技富邦科技(SZ:300387)2025-08-21 08:31

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以规范管理工作,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2] 管理原则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遵循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原则[6] 主要职责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活动、处理诉求等[8] 沟通内容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多方面[9] 负责人及部门 -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证券部负责日常事务[12] 开展方式 - 公司应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13] 信息披露 - 公司可自愿披露规定以外信息,披露预测性信息须提示风险[16] - 公司在股东会过程中若进行自愿性信息披露,会后最迟不超一天公布[21] 股东便利 - 公司努力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会创造条件,必要时提供网络投票等便利[21] 媒体关注 - 公司应及时关注媒体报道并反馈给董事会及管理层,必要时适当回应[10] 信息公布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公布公司网站地址和咨询电话号码,变更后及时公告[25][35] 会议要求 - 公司应按照规定在特定情形下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如现金分红未达规定等[26] - 公司可在定期报告结束等时候举行分析师会议等活动,不得发布未披露重大信息[26] 沟通机制 - 公司应建立与投资者重大事项沟通机制,在制定重大方案时充分沟通协商[26] 信息提供 - 公司不得向分析师等提供未正式披露的重大信息,提供资料应平等对待投资者[40] - 公司不得出资委托证券分析师发表独立分析报告,若委托需注明[40] 人员素质 - 公司从事投资者关系工作的人员需具备全面了解公司等素质和技能[45] 档案制度 - 公司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应建立完备档案制度[45] 活动限制 - 公司在定期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内尽量避免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45] 公开致歉 - 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在特定情形下应及时向投资者公开致歉[46] 制度执行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等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49] 规定优先 - 制度与相关规定不一致时以相关规定为准[49] 制度解释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50] 制度生效 - 制度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