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邦科技(300387)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董事会秘书聘任与解聘 - 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4] - 出现规定情形,公司应一个月内解聘[13] 任职限制 - 受证监会最近一次处罚未满三年不得担任[4] - 近三年受交易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担任[4] 会议文件处理 - 传真方式召开董事会,表决董事五日内邮寄文件给秘书[9] 职责代行与聘任期限 - 空缺超三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六个月内完成聘任[13] 报酬与细则相关 - 报酬和奖惩由董事会决定并考核[16]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其负责解释[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