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 - 公司拟将董事会成员席位由7位增加至9位,新增1位职工代表董事和1位非独立董事[1] - 董事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27]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27] 股份相关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8,905.7018万元[1]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5]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5] 交易与担保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事项[10]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2]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2] 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4]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22] 董事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非独立董事6名[3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34]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和主持[34] 独立董事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35] -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需具备五年以上履行职责必需的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36] -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27]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42] - 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42]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80%[42]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报年报,前6个月结束后2个月内报半年报[41]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以续聘[45] -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需经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51]
富邦科技(300387)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