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柏硕(001300) - 内部审计制度
审计委员会 - 成员全为非高管董事,独立董事过半数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人士[6] - 督导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检查并出具报告[18] - 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审计和内控工作[6] 审计部 - 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配备专职人员,负责人须专职[6][7] - 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至少每年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12] - 应在会计年度前后编制内部审计计划和报告[16] - 实施审计后原则上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内部审计报告[18] - 对公司业务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6] - 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检查评估[12] - 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24] - 负责内部控制评价具体组织实施工作[25] - 对重要对外投资等事项审计有重点关注内容[20][21][22][23][24][25] 内部控制 - 评价报告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6] - 公司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每年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审计并出具鉴证报告[26] - 公司根据审计部和审计委员会资料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5] 报告披露 - 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认为内控有重大缺陷或风险应向深交所报告并披露[19] - 如会计师事务所对内控有效性出具非标准报告等,董事会应做专项说明[30]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同时在符合条件媒体披露内控评价报告和鉴证报告[31] 激励机制 - 公司建立审计部激励与约束机制,对相关人员工作监督、考核[28]